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综改示范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综改示范区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10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综改示范区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