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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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美西西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签订的《柏特定金合同(代理)》。 二、被告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合同款定金2万元及合同款3万元。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00元,由原告***负担375元,由被告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25元(原告同意其预交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5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