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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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南威医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04民初158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表人:李飞燕。 原告***与被告武汉南威医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立案。2020年6月5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毛丽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刘世奇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