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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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天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利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聚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舒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杭州聚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杭州舒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0922元,由杭州聚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658元,由杭州聚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