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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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亿富网络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1971民初15636号民事判决; 二、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人民币57892元; 三、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人民币29432元; 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人民币2676元;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及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3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360元,已由***预交,由***负担人民币1481.1元,由***负担人民币1093.7元,由***负担人民币559元、***负担人民币56.2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60元(***已预交),由***负担人民币1699.3元,由***负担人民币1254.8元,由***负担人民币641.5元,由***负担人民币64.4元。 根据***在法庭调查中的意见,本院对于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回,在本判决执行时由***、***、***迳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