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锦州万仕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 辽宁恒壹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2019)辽0791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锦州万仕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已减半受理费2098元,由被上诉人锦州万仕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4196元,减半收取2098元,由上诉人辽宁恒壹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