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博琛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523民初2333号

原告:山东博琛物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国辉,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广饶县。

原告山东博琛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山东博琛物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交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博琛物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美芹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吴小艳

书记员***婷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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