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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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哈尔滨恩吉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09民初590号 原告: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住***。 负责人:杨清荣,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哈尔滨恩吉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冬冬,职务总经理。 原告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物业公司)与被告哈尔滨恩吉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吉拉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9日立案。原告航天物业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庞岩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李超群 书记员孙羽威 |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