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哈尔滨恩吉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09民初590号

原告: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住***。

负责人:杨清荣,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哈尔滨恩吉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冬冬,职务总经理。

原告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物业公司)与被告哈尔滨恩吉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吉拉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9日立案。原告航天物业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庞岩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李超群

书记员孙羽威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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