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四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珠海市轻工集团进出口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信托投资公司
珠海市香洲冠生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4民初4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44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4595元,由***负担。珠海市四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59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应向本院补缴二审案件受理费245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7-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