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兴禅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 翁源县老隆山坝后水电站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翁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229民初457号民事判决; 本案发回翁源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翁源县老隆山坝后水电站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240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