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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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萍乡市海碳钙业有限公司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计人民币2100000元的冻结或对被申请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对被申请人相同金额收入的扣留、提取。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