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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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阳德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城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 南阳市黄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南阳德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黄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延峰、***、***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申请本院恢复强制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