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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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柳州市展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柳州市展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装修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实际尚欠数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柳州市展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 三、被告***对柳州市展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5元(原告预交),由被告柳州市展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