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投(漳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长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海投(漳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占用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村民委员会土地182.74亩土地(具体位置以长泰县自然资源局的“海投(长泰)科技创业园区闲置地块”测绘图为准)。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海投(漳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