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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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佛山市三水区森林公园发展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三水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森林公园发展公司、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27658.9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