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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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无锡市尺美门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无锡市尺美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丧葬费29730元,合计7020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无锡市尺美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