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燕宝钢材市场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宁夏天恒邦贸易有限公司
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
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辰智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宁0104民初18940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住***。

负责人:张庚,该分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分行职工。

被告:宁夏天恒邦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宁夏燕宝钢材市场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宁,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宁夏辰智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与被告宁夏天恒邦贸易有限公司、宁夏燕宝钢材市场有限公司、宁夏辰智贸易有限公司、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审判长路建军

人民陪审员岳军萍

人民陪审员李玲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张婷婷

裁判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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