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军企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0106民初172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被告:新疆军企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新疆军企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裴蕾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媛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