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赌博罪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项连强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应恒敬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孙小坚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对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依法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