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7执354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严寒巧:

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严寒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严寒巧主动交纳了执行款5000元。现本院已将执行款495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余款50元作为执行费收取。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了结案申请,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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