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兴胜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长沙兴胜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2054.7元;

二、驳回原告长沙兴胜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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