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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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预查封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友豪国际家居博览中心4号楼1层5号(合同号201605250558),期限为三年; 二、续行预查封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房屋(不动产单元号:511303001200GB00008F00010093),期限为三年。 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