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宽城区蕊莘辞瑜五金店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24民初127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苗族,住***。 被告:宽城区蕊莘辞瑜五金店,住***。 经营者:张轩。 原告***与被告宽城区蕊莘辞瑜五金店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饶兰兰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侯健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