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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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多交的275元,由其向本院申请退还。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