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昌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424执恢131号

申请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昌支行。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德昌县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川3424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6月1日依法受理了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昌支行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将执行款全部交付给申请人。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试行)》第108条和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昌支行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