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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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爱华新台州大厦有限公司 浙江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浦源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常州市××号7层、8层的房产(产权证号为常房权证字第××号、常房权证字第××号)的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82834378M)所有。该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1-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