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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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保险赔偿金211091.65元,并自2019年3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07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253.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8-14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