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管理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安行政管理纠纷 |
| 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黄骅市公安局齐家务派出所将刘炳辅姓名变更为吕瑞杰的行政行为,并恢复原姓名。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黄骅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