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孟庆波所有的位于沧县的厂房2000平方米。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孟庆波负责保管。财产查封后5日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27日,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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