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河北天元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保险金2275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6元,由原告***承担359元,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承担2267元(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