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一审行政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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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蠡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8日作出的[2019年]依复第1号政府信息告知书; 二、责令被告蠡县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重新对原告***作出书面答复。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蠡县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