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红安钧宇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红安钧宇纸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红安县杏花乡大道城东工业园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1097500、1097501)及位于红安县城关镇城东工业园面积为245425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间,被查封之财产不得转移、出租、出售、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