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开鲁县小街基镇大光煤炭经销处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法院 开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2020年5月18日开鲁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的(2020)内0523民诉前调319号诉前调解协议有效。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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