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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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内0102民初3584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住***。 法定代表人:吴希昌,该支行行长。 被告:***,女,住***。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莉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刘亚婧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