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水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2731民初1609号

原告:惠水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惠水县濛江街道城北新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1MA6DKMC995;

法定代表人:黄士冯,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惠水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惠水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唐蜀惠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胡蓉

书记员冯玉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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