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法院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詹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9月1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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