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盗窃罪
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刘建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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