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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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盗窃罪 |
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曹红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二、被告人曹红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朱某经济损失1700元、退赔被害人郑某经济损失1290元、退赔被害人蔡某1经济损失1030元、退赔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1670元、退赔被害人韩某经济损失630元、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1550元、退赔被害人赵某经济损失1750元、退赔被害人孟某经济损失1530元、退赔被害人于某经济损失1740元、退赔被害人蔡某2经济损失1370元、退赔被害人郭某经济损失2050元、退赔被害人焦某经济损失16,280元; 三、作案工具铁锤1把、钢剪1把,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