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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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滨海经济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创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绥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1421民初2656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绥中滨海经济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第三人:北京合富创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绥中滨海经济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合富创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高琪伟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汪思含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