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221执564号

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子岭、宁玲、刘奇:

申请执行人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子岭、宁玲、刘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4854.69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至此,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皖1221民初221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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