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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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本金80000元、代偿利息1394元及违约金16000元,共计97394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235元,由被告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