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本院(2019)桂0922民初3138号民事裁定书对陶超连所有的桂K×××××号小车的查封。

二、解除本院(2019)桂0922民初3138号民事裁定书对刘槟瑜所有的桂K×××××号小车的查封。

三、解除本院(2019)桂0922民初3138号民事裁定书对陶超连位于北流镇圭江路房屋[证号:北国用(2010)第09-22662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的查封。

四、解除本院(2019)桂0922民初3138号民事裁定书对张明花位于贵阳市小河区清水江路211号大兴星城二期比华利B/26栋1单元5层2号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4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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