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1081执471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胜。

被执行人潘敏筱,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陶慧骅,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洪途,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敏筱、陶慧骅、洪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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