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遂宁市仕女屋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遂宁市仕女屋实业有限公司、广安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929号执行证书】,由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5日内办理有关案卷材料的移交事宜,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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