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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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遂宁市仕女屋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遂宁市仕女屋实业有限公司、广安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929号执行证书】,由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5日内办理有关案卷材料的移交事宜,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