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书》,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川X×××××号大运牌重型自卸货车过户至被告***名下; 二、被告***给付原告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0年度挂靠费用1440元; 三、被告***向原告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已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5000元不予退还; 四、驳回原告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已垫支案件受理费50元,待本案执行时,由被告***一并支付给原告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