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久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常青国际养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常青国际养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常青国际坝上草原康养基地内的200个路灯杆。查封期限2年,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28日止。

二、被申请人常青国际养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申请人常青国际养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但因被申请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被申请人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申请人应在本次查封期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继续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5-28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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