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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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周静、柳英的银行存款41978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相应价值的收入。 二、被执行人周静、柳英以借款本金4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 三、被执行人周静、柳英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