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费1851元(已减半收取),由本院退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行1851元。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