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37151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