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宇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邦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格尔木邦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9,136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5,501元,由反诉原告格尔木邦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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